1、请您在投保本保险产品之前认真阅读本产品方案以及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以确保您已理解保险产品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若您对本保险产品有疑问,请咨询您的业务员或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95505

2、被保险人年龄为0(满28天)-90周岁(含)保险方为有效,被保险人71-85周岁(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烧烫伤赔偿限额为保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86-90周岁(含)的,则是四分之一。

3、按中国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本公司对于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

4、本产品保障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5、附加旅行延误保险: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由于任何外部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航空公司超售、恐怖分子行为、其他旅客行为(见条款释义)、罢工、暴动、劫持或怠工及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飞机(仅限中国境内民航定期航班)到达延迟的,保险公司对延误时间4小时(含)以上的赔偿200元;被保险人累计赔偿金额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由于任何外部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交通管制、恐怖分子行为、其他旅客行为(见条款释义)、罢工、暴动、劫持或怠工及交通工具运营商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高铁(仅限高铁、城际高铁、动车,不包括火车)到达延迟的,保险公司对延误时间30分钟(含)以上的赔偿50元;被保险人累计赔偿金额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③因同一原因于旅行延误保险项下获得赔偿,则不再对本项责任进行赔偿。④本保单未载明的其他交通工具造成的延误损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6、本产品【延误时间】仅指被保险人计划搭乘飞机、高铁的原定到达目的地的时间与该行程实际到达时间的时间差;不包括飞机、高铁计划原定出发时间与该行程实际出发时间的时间差。

7、出发延误/行程取消 / 航班返航/航班备降导致的延误损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8、本产品投保生效后不允许退保,行程改签、行程取消、行程退票情况除外。

9、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经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颁发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铭牌的公立医院或卫健委指定的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初次确诊罹患保单约定类型的传染病身故,保险人按照约定一次性给付传染病身故保险金20万元;本产品传染病类型指新冠肺炎,其他非本保单约定类型的传染病不在本产品保障范围内。

10、释义:(1)新冠肺炎,仅指病原体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的急性感染性肺炎。(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标准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执行。

11、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保险公司不承担多投的保险责任。

12、本产品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特别约定

保障计划与条款

立即投保

空铁防疫保

航空铁路延误全覆盖

35.00

您的位置:首页  /  空铁防疫保

客服热线:021-51093138*812,客服邮箱:liyu@yataiinsur.com

备案号与版权信息:@2021 上海亚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31010402002346 ICP11029375-2 ,保险网络销售资质提供商:上海亚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本产品由上海亚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代理销售等相关服务,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3

28-90周岁

中国大陆

保障项目

保额

项目说明

旅行延误(航空+高铁)

250

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由于任何外部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航空公司超售、恐怖分子行为、其他旅客行为(见条款释义)、罢工、暴动、劫持或怠工及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飞机(仅限中国境内民航定期航班)到达延迟的,保险公司对延误时间4小时(含)以上的赔偿200元;被保险人累计赔偿金额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由于任何外部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交通管制、恐怖分子行为、其他旅客行为(见条款释义)、罢工、暴动、劫持或怠工及交通工具运营商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高铁(仅限高铁、城际高铁、动车,不包括火车)到达延迟的,保险公司对延误时间30分钟(含)以上的赔偿50元;被保险人累计赔偿金额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③因同一原因于旅行延误保险项下获得赔偿,则不再对本项责任进行赔偿。④本保单未载明的其他交通工具造成的延误损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3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游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传染病(新冠肺炎)身故

2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经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颁发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铭牌的公立医院或卫健委指定的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初次确诊罹患保单约定类型的传染病(新冠肺炎)并因此身故的,保险人按照约定一次性给付传染病身故保险金20万元。

 * 更多请查看《投保须知》《责任免除说明》《常见问题》《服务协议》《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个人传染病保险(2020版)》《附加旅行延误保险条款》

1. 拨打保险公司理赔电话95505

2. 采集理赔资料

3. 保险公司审核

3. 理赔款支付

理赔说明

  • 政府部门确认航班有乘客确诊新冠病毒以及同行乘客需要隔离的通知。
  • 行程信息:行程单、登机牌、航班号、航班日期或者高铁车次号、车票、车票订单
  • 行程延误时间及原因的证明文件
  • 索赔传染病(新冠)身故保险金提供:被保险人因经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颁发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铭牌的公立医院或卫健委指定的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全部病历资料
  • 索赔意外身故需提供:(1)事故报告;(2)医院治疗的病历资料、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3)受益人公证文书。
  • 索赔意外残疾时需提供: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烧烫伤鉴定诊断书。
  • 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其他资料。

理赔资料

首页

空铁防疫保